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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浙江诸暨人,政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2006年《北京日报》在争鸣版刊发他的《民主是个好东西》这篇文章后,随后被《学习时报》文摘版、人民网、新华网全文转载,一时洛阳纸贵,被海外媒体解读为中国最新政治风向标,视为是对传统意识形态的重大突破。《中国新闻周刊》认为他“将政治民主提上公共议程,打开一扇虚掩太久的窗”[1]、 是 “民主的思想推手”[2]。由此可见,近二十年来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取得较高的成果,并对政界、学术界以至国外产生颇大的影响。为此,恰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中国改革到了“突破”的关口之际,对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进行梳理,对进一步促进民主研究及民主化进程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俞可平对于民主的研究主要有三方面特征:首先,俞可平对民主的诠释是建立在马克思的民主思想之上的。正如他在《马克思论民主的一般概念、普遍价值和共同形式》所强调的那样:“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并没有离开人类民主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长河,正是因为马克思充分吸取了人类创造的一切民主政治的优秀成果,才使他实现了民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飞跃。”正是如此,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中俞可平认为民主包含六个方面:1,民主是个好东西, 是对整个国家和民族而言的, 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的;2,民主不是十全十美的, 它有许多内在的不足;3,民主它只是人类众多制度中的一种, 主要规范人们的政治生活, 而不能取代其他制度去规范人类的全部生活,有内在的局限性;4,民主需要代价;5,民主是有条件的;6,民主最实质性的意义,就是人民的统治,人民的选择。[3]
其次,俞可平还引进当前西方有关民主研究的最新成果。当前西方,政治学家们开始把民主争论的重点从“人民”和“统治”本身逐渐转向“人民”与“统治”这两者的关系。一些人强调“人民”对于民主的意义,另一些人则强调“统治”对于民主的意义。强调“人民”的理论被称为“实质民主论”,而强调“统治”的理论被称为“程序民主论”。很显然,俞可平借鉴更多的是程序民主论,为此还专门把他近年来的主要研究成果编辑成书,就取名为《民主与陀螺》,而且在许多场合多次强调:“民主就是主权在民,或人民是权力的主体。具体地说,民主是这样一种政治状态,在这种政治状态下,个人的权利得到了最大或者最充分的保护。它既是一种实体,又是一种程序。作为一种实体,民主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有一部法律,一般是宪法,它规定这个国家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类成功的民主实践表明,民主通常只有在宪政条件下才能实现。民主不光具有实体的意义,而且同样也具有程序的意义,即必须有一整套实现民主的运行机制。所以我特别打一个比喻,民主就像陀螺,必须运转起来才有意义”[4]。而当现场观众问道:“‘民主是一个陀螺,要运转起来才有意义’,那么抽这个陀螺的鞭子拿在谁的手里?”时,他又确信的回答“人民群众自己和官员合起来,就是民主这个陀螺旋转的动力”。[5]在理解民主的基本内涵之后,俞可平进一步指出民主亟待厘清六个关系,分别是民主与法治、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民生、民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6]
最后,俞可平对民主研究还借鉴当前西方流行的治理理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西方兴起一种新的治理理论潮流,那就是善治。在当时,对于西方政治学界新起的“治理”理论,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治理与善治还是新的概念,甚至连统一的中文译名还没有。而在当时国内仅能发现的4篇从政治学角度研究治理和善治的文章中,有3篇是由俞可平撰写的。俞可平认为,人类的政治核心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善治已经成为政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他认为,“善治包含了传统的政治理想状态,如善政、仁政。但是它又超越了善政、仁政”。从此意义上,俞可平的善治理念并不排斥公民社会。那么善治与当今
世界普遍认可的民主、法治理念有什么关系?俞可平认为,“善治包含现代民主政治的大多数基本要素。同时,它超越了民主的范畴。民主需要法治、需要公民参与、需要透明和政府责任,所有这些也都是善治的基本要素。但是善治也包括了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这些也是有些人用来反对民主的要素。”可民主政治不包含效率、稳定、公正、严谨等这些政治目标,这是可以商榷的,或者说良好的民主政治与善政之间的区别并不那么明显。但俞可平还是强调,“善治与民主并不能等同,但善治确实能包含民主的诸多要素,从某种意义上,善治是民主想要达到的理想状态。”
当然,俞可平最为强调的是还是善治的超时空性。“在政治领域,很难有什么东西可以普遍认可,许多政治概念充满着争议和分歧,民主、人权等东西之间南辕北辙,甚至在中国学者内部也充满争议。善治的时空适应性就更大”。如果说善治是超时空性的,那么是可以超越民主政治(主要是西方式的民主宪政)直接到达善治,还是通过民主政治走向善治?对此,俞可平把视角引向国内。
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诚如俞可平所强调的那样“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民主本为作为一个美好理想,在现实的“风吹雨打”当中往往会让步于现实,具体呈现在人们面前是一个“虚虚实实”混合体。时至今日,人们还在不停地追问,民主究竟是什么?但不管怎么追问,要民主已在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这也就是俞可平研究民主问题的最大现实意义。当然,俞可平有关民主的研究存在许多的不足与理论缺陷,就像学术界一直对俞可平所追问的 “提出增量民主意义有多大?”“如何实现增量民主,其途径方法何在?”一样,争论仍在继续,研究也在进行。但不管怎样,正如俞可平的比喻:“民主是一个陀螺:它只有像陀螺那样运转起来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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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74.5%的农户认为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点作用,认为“作用重大”和“没有作用”的比例相当,均为6%左右,认为“有负面作用”的占12.2%。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在所调查的农户中很多人在当地都没见过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更谈不上把民间金融作为融资渠道之一。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 要]本文通过对湖北省27个主要地区131家农户进行调查访谈,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做了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湖北省的地域经济特点,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障碍进行分析。针对分析结果,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湖北省 农村 民间金融
【论文正文】
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湖北是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至今仍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三农”问题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农村金融又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难题之一,积极探索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但湖北省作为中西部的结合地带,同浙江等沿海地带相比民间金融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都要逊色很多,民间金融对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较小。本文通过对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湖北省民间金融的优劣和劣势进行分析,基于湖北省农村特点,湖北地域特色提出相关建议。旨在能探求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途径,为湖北农村发展提供更有利的金融支持。
1.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概况
《2007年湖北省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06年湖北省民间融资活跃,融资额度逐渐扩大,主要方式仍为直接借贷,借贷利率总体上扬;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民间借贷样本监测中,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规模呈加快增长趋势,借贷利率明显高于正规金融贷款利率,尤其是下半年以来二者利差略呈扩大趋势,而农户民间借贷规模基本稳定,借贷利率水平差异较大。
目前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既有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传统的民间金融形式,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互助储金会等。
2.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抽样调查统计
本文对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交流访谈为辅,以户(家庭)为调查单位走访了湖北省武汉、荆州、黄石、仙桃等27个主要地区。发放调查问卷131份,筛选确认回收的有效问卷103份。
(1)农户对民间金融的接受程度
在接受调查的103户农户中,绝大部分以务农和外出打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共占调查总人数的79.4%。其余农户主要以做生意或以固定职业如教师为生。调查显示,在103个样本中只有14户有过向民间金融组织借贷的经历,仅占13.6%。当问及“当您缺乏资金时,您一般会向谁借款?”时, 77.67%的农户选择“亲戚朋友”,24.27%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选择“民间金融组织”的只有1.9%,如图1所示。
图2 农户不选择民间金融组织的原因
由图2可见,在湖北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接受程度并不高。农户需要资金时除了向亲戚朋友借贷以外大多会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尽量避免向民间金融组织如私人钱庄、合会等。究其原因,对于民间金融组织农户最大的顾虑是“不受法律保护”和“利率过高”,其中,“不受法律保护”一项占占38%,“利率过高”一项占 37%,“资金来源不安全”占22%。
(2)农村民间金融的规范程度
湖北省民间金融组织较少,不仅不具规模效应而且规范性较差。问卷对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借贷利率、借贷过程中是否需要抵押做了调查。
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一般涉及到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结算、信托、金融租赁、融资担保等。调查结果显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的服务种类主要以发放贷款为主,所占比例为41%。其他的服务主要有吸收存款和金融租赁,各占17%和13%,结算也占有10%的份额。如图3所示。
民间借贷的利率向来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由于样本中实际发生民间借贷的农户较少,所调查的利率为农户所了解的当地的民间借贷利率。结果如表1所示。利率区间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基准率的1-4倍之间。
对于民间借贷中是否需要抵押品或担保,对有过民间借贷经历或接触过民间借贷的农户进行调查显示,54.8%的交易没有抵押或担保。
(3)农村民间金融的贡献程度
调查显示,74.5%的农户认为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点作用,认为“作用重大”和“没有作用”的比例相当,均为6%左右,认为“有负面作用”的占12.2%。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湖北省农村民间金融发展规模较小,规范性较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作用不是很显著。在所调查的农户中很多人在当地都没见过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民间金融机构,更谈不上把民间金融作为融资渠道之一。
1.民营经济不够发达
在2007年末,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省有179家民营企业挤入其中,而湖北省仅有12家,在2008年末,浙江省有174家民营经济挤身于民营企业500强,而湖北省仅有12家。从注册资金上来看,2001年,湖北省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有850户,而浙江省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户有2050家。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2002年1月进行的调查显示,按2001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00亿元计算,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约为170亿元,企业以业主个人名义借入的民间借贷约为125亿元。可见,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民营经济的发展缓慢势必会导致民间金融资金需求的减少,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市场的影响很大。这也是湖北民间金融总体规模较小的重要原因之一。
2.民间资金不够充裕
民间资金是农村民间金融资金的主要供给。民间闲散资金与浙江、江苏等民间金融发展较快的地区相比明显较少。而且由于湖北省民间融资程度不高,传统思想观念、中介机构不发达等不利因素制约着我省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的转化。2008年据湖北省统计部门测算,湖北省民间资本总计达2800亿上,而浙江省民间资本的规模2003年就已经突破万亿元。民间资本不充裕,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较少,直接影响着民间金融供给市场的发展壮大。
3.民间金融风险较大
风险性的主要表现有,其一,湖北省民间金融监管配套制度不完善,必将导致农村金融秩序混乱。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排斥民间金融的原因中选择“不受法律保护”一项的占37.5%,高居榜首。农户对民间金融法律地位的疑虑影响着农户对民间金融的信任程度。民间金融监管制度不配套,如民间金融监管缺位、民间金融监管法律滞后、民间金融监管规范混乱等,是我国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问题,同样是制约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二,农村民间金融固有的局部性风险。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民间金融大多缺乏正规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运作机制、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具有不规范、高风险等特点。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民间金融原有的血缘、业缘、地缘关系逐渐被突破,相应风险不断积累,从而难以避免关联贷款等道德风险的发生。
1.确定合法的法律地位
我国应该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来给民间金融正名,《合作金融法》至少应该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法律上明确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格条件,依法成立的民间金融组织,其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是受法律保护的。二是规范的利益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合作金融法》的出台,将不仅从法律上承认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同时也明确利益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使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有法可依,从而达到弥补民间信义机制约束不足的缺憾。
2.设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威胁主要是金融监管配套制度缺失,需完善监管体系。首先是内部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是指民间金融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化,能够在民间金融内部形成合规化经营的内在要求,以期达到风险因素内部消化、解决的目标。内部监管是一种成本较低的选择。其次是外部监管。在内部约束治理机制缺乏的情况下,有效的外部监管是降低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3.构建双向诚信体系
湖北省民间金融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诚信体系,农户信任度不高。从民间金融市场卖方的角度,诚信体系主要指登记产品出售方认证状况和信用登记的信用平台,使得信用申请人在交易中能够查询卖方的资信状况。从买方的角度,应该在湖北省农村地区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为农户普遍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不仅包括正规金融的交易而且包括民间金融。这将提高农户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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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类基本的社会需要,在各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一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也是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全文如下:
全球化已经是一个逃不掉躲不开的趋势了,全世界讨论的,已经不再是全球化的可能性和为什么的问题,全球化是什么,我们该怎么办已经逼迫我们去面对,面对新的世界,同时面对我们自己,到底处在这个所谓“地球村”中的我们,有个什么样的昨天。
李慎之先生生前一篇文章里分析得很透彻,全球化,实质就是美国化。在我看来,美国化,不是西化,西方文明与美国文明不是同一的概念,西方文明是一种根源于基督教文明,伴随工业化一同发展的现代文明,而美国文明应该是西方文明在美国这个独特土壤上新发展的产物,这个提法在主流思想界还没有出现,但我看来,将成为全球化主流思想形态的,应该是美国式西方文明,这不是我对强势西方文明的吹捧,而是对现实的承认,所谓的多元化,将只能在他的允许范围之内存在。
美国化的西方文明不像传统基督教文明一样强调界限和差别,不鼓吹优越感和殉道精神这些新教伦理的标志性内容,它吸收了传统自由主义对自由和民主的主张,同时沾染了移民国家多元和宽容的精神氛围,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这种文明自身也将发生改变,将会有不同的东西融入,当然,前提是融入的文化不能对他的固有体系造成威胁,并能为之顺利地吸收和消化。
在全球化的实现过程中,这种文化将强迫各民族在它的体系内部和他的话语系统内反思自己的历史,这将对各民族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所以,未雨绸缪,为这种转变做好准备,防止民族历史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被消解和解构,是一个前瞻性的必要工作。
按照“文明冲突论”的分析,这个世界在文明内核的角度上,可以分成基督教文明区、伊斯兰文明区和儒家文明区三部分,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三个文明区都将接受文明的冲击,其中的基督教文明区,虽然与将实现全球化的文化同源,但异质的成分还是很多的,更何况基督教文化区内部也有多种的文化差别,这也是为什么法国知识界反全球化势力强大的原因之一,保存法国的传统文化,是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的主张,但同样反全球化的左派和右派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不同的,左派对传统文化也同样进行抨击和解构,而右派,则倾向于保护,右派对固有文化的保护和坚持主张更易走向极端,新法西斯势力在欧洲的产生就是一个走向极端的结果,与老法西斯不同,新法西斯针锋相对的不是共产主义,而是全球化和外国移民。在中国的情况似乎是相反的:左派分子和为民族主义者对传统文化和历史又毫无保留地捍卫的倾向,而自由主义则致力于反思和批判。
中国新左派中人对“封建”一词已经不予承认,因为中国史学界长期以来坚持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四阶段论实际是苏联史学的产物,而非马克思的史学观点。在中国历史上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封建”社会应该截止在周,其后两千多年中国就并不是所谓“封建社会”,由此,封建社会都没了,封建文化残余还“毛之焉附”,反封建也就更失去了理论基础,这其中对语义的偷梁换柱是明显的,左派和为民族主义分子致力于这样一项工作:努力通过解释的手段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扭曲,使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和吸收西方文明,已造成这样一种结论----西方的东西,中国早就有,“我们那时,比你阔多了”。
在这项工作的努力之下,我们的传统文化有了更多的“内涵”:老子主张的,其实就是不干涉主义的经济理念,要求缩小政府职能,给于经济活动更多的自主性和空间,比亚当斯密可早得多了;孟子说过一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民本主义的政治主张了,民主的价值更是大得很;法家,就是要求法制了,“依法治国”的观念怎么能说是来自西方呢?学者何新还认为,中国的古代王朝其实存在着“事实上的贵族民主”,因为皇帝做重大决策,是要经过大臣讨论的,而甚至皇位继承这样的事情,都要征求臣子的意见,这样,谁还能说封建社会没有民主呢?
只通过出现过的只言片语就想证明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文明的巅峰这明显是缺乏说服力的。中国当前对于历史的大众心理态度比较简单,认真在思考历史文化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对历史文化没有兴趣,不愿了解也不准备思考;思想界中一部分倾向于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而其他相当一部分人,包括相当比例的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则附和于新左派和伪民族主义的史观,成为文化民族主义者。在形式上,文化民族主义与欧洲新保守主义有共同之处,但在本质问题上则相去甚远,新保守主义是相对于新自由主义等社会思潮而言的,它保的,其实是原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价值观的守,中国的文化民族主义也在这种新保守的潮流下诞生,可它要保守到哪里呢?是春秋时期的儒家原教旨主义,还是宋以后的道统和理学?抑或是新中国初期的共产主义?这是不明确的,所以,文化民族主义只能带给大众对传统模糊认识的延续,和对“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空洞口号的传承和捍卫。
依照文化民族主义的逻辑发展下去,将产生以下三个结论:
文化民族主义看来,东方文化等于亚洲文化,亚洲文化等于儒家文化,而儒家文化就等于中国文化,在对西方文化的强势主流地位发动过挑战的过程中,文化民族主义犯了文化沙文主义和“中国文化中心论”的错误,在这种社会思潮看来,未来的世界将只存在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两极,而伊斯兰文化,印度文化是没有份的,而且它顽固坚持,中国文明始终走在世界历史的前面,近代的落后完全是西方的侵略造成的,这种侵略不知是军事上和经济上,更根本是在文化上,所以西方文明本来就应该对中国的落后负全责,现在中国文明复兴了,西方文明当然要力争再次摧毁他,所以东西方文明之间必然只有对立,文化民族主义凸现出这样一种大众心态:处处时时都存在着居心叵测的敌人,必须时刻充满火药味的去防范和打击。
文化民族主义坚持这样的看法:西方文化是主张对抗的,当今世界实际上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当道,它必然导致世界的混乱和无序,而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文明,是主张和谐、协作的,“天人合一”就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种观点确实体现了西方文化的一些问题,但对中国文化的看法仍是基于前述的曲解和二元对立观念的。
这是根据前面的逻辑得到的最终结果,也是危害性最大的观点,因为中国文化优越,所以伴随着世界危机的加深,世界最终必将在中国文明与西方文化的二元对抗中选择中国文明,因此对中国文化就不需要进行什么反思和改进,如果一定要做什么工作的话,就是大力弘扬。
貌似对中国历史文化忠诚的文化民族主义不能够对中国历史文化最初正确的看法,他不承认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复杂性和历史性,不承认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是被宋儒污染过的,是经历了明清两代几百年自闭和与世隔绝的,他自身就是对他所维护的歪曲,所以,正确在全球化潮流下认识历史,改造文化,必须摒弃文化民族主义。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研究,主要是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思考,在儒家的话语范围之中进行对历史的描述和分析,这种工作我们已经做得够多了,近年来这种方法和观念又以新史观的面目重反于世,理应被抛弃,因为儒家观念的唯心史学已经走到头了,他不能再拿出有用的的东西,而且他坚持维护一些应该被揭露和批判的封建观念,这应该是不能被允许的。
当前的中国主流史观,是使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中国历史,这是一种现代的史学观念,阶级分析和经济基础研究是被广泛接受和承认的,这是应该坚持的东西,但有些是必须要改进的,马克思当年曾试图将马克思主义发展为科学,但没有能成功,因为它不能否定自己学说中确实存在有道德诉求的成分,体现在史学上,有造成失真和偏跛的可能,此外,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的是,实事求是地获知历史真实再用诸种方法去分析,而今天的中国史学界,往往是先入为主的确立了某些观念,在去获取史实,期间还不免掺杂现实利益考虑的成分,这明显是具有危害性的。
正确地在全球化潮流中反思我们的历史文化,才能在即将到来的文化交融和冲突中保存和真正的弘扬我们的传统,是全球化后的主流文化形态中中国文化能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李慎之所谓的“东方全球化”才又到来的希望。否则,任由现在历史思潮混乱下去,必将造成全球化环境下一个统一化民族精神的丧失,和民众文化意识与社会存在的严重脱节。
我们要做的,是首先正确的分析西方文化的真实面貌和中国文化的不足,因为这两种东西是中国人常常有意无意不愿认识的,在获取了正确的认识基础上,摒弃盲目自大和二元对立的观念,承认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存在有普适价值的成分,民主、自由这些普适的东西我们必须要吸收,否则就不能真正地融入世界,更不能反过来去用“仁”的精神影响世界,我鼓励将人文及社会学科广泛和探索性的运用到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探讨中去,实现对历史的真正认知,实现一个人性化、真实的历史观念,而非充满了权威和样板。
历史和文化的思考应该在人群中得到普及,大众化的历史思维和探讨才应该是中国历史研究的希望所在,全球化实现的过程中,中国人民整体的正确的民族文化意识得到提高,才有希望对外来的强势美国化西方文明进行本土吸收,实现即与世界一致,又能保存自己的传统。
公然宣扬全球化将是美式西方文明的全球化是要挨骂的,轻则说你对西方文化盲目追求,重则你就是“文化汉奸”,但这种趋势必须有人不断讲出来让人们认识,同时考虑一下为什么会是这样,除了美式西方文明基础于美国的经济政治地位之外,他确实有普适的价值存在,如果他的核心精神真的能播撒到全世界并吸收融合其他的文化精神实现了文明的全球化,那么它就是属于全人类的,同时,实现了与多种文化的交融之后,他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美式西方文明了,它自身也必然被改变,如果中国文明能够很好的被反思和认识,全球化之后的世界主流文化就会有更多的中国文明成分,这不也同样是中国文明对世界的贡献吗?
最后引述两段名人言论:
“如果不使我们的传统文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只是抱残守缺,哪怕把古人非常有意义的话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我想很难使中国文化复兴,更不可能使中国文化对现时代作出贡献,搞不好会陷入‘国粹主义’或‘狭隘的民族主义’之中。
——汤一介《“文化热”与“国学热”》
“……现在也喜欢引用孙中山的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问题在于要看清什么是世界潮流:全球化是世界潮流,市场经济是世界潮流,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提高人权是世界潮流,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朱学勤《危城别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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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作为一个商业领域,致力于理解创造新事物(新产品,新市场,新生产过程或原材料,组织现有技术的新方法)的机会,如何出现并被特定个体发现或创造,这些人如何运用各种方法去利用和开发它们,然后产生各种结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外国社会创业研究和展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外国社会创业研究和展望全文如下:
社会创业的资源获取问题;⑤社会创业机会开发问题;⑥绩效测评问题;⑦培训教育问题;⑧社会创业学习问题,DavidGras(2010)通过对1991-2010年之间发表的有关社会创业论文248篇进行文献综述发现,未来社会创业急待研究的主要问题共有27个:社会创业的形式和结构;社会创业创新;社会创业的背景影响;社会创业的创业机会;社会创业合作;社会创业的目标和目的;社会创业的启动资本;社会创业者的个人特征;社会创业绩效测量及其相关定义;社会创业利益相关者;社会创业战略行动;社会创业资源与使用;社会创业网络;社会创业企业社会责任或道德;影响社会创业的制度力量;社会创业的绩效或增长;冲突和目标如何影响社会创业;社会创业组织的政策和实践;社会创业的动机;社会创业的组织特征;社会创业所涉及的变化;社会创业的可持续性;社会创业的内部治理;治理结构如何影响社会创业;社区如何影响社会创业;其他问题。由上述分析可知,目前,社会创业研究存在许多问题和方向亟待解决和研究。但如果再进一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社会创业研究存在的根本性问题是缺乏一个统一的科学、严谨、结构合理的基于社会创业原有模型的法则网络(NomologicalNetwork)理论框架。
重要概念之间的理论关系或合理关系的连锁系统被称作是一个法则网络。法则网络包括原有模型(新构念的内在维度及其之间关系的框架)、前因变量或结果变量。具体而言,这涉及到社会创业研究三方面的缺乏:首先是社会创业构念原有模式的缺位,即缺乏社会创业内在维度及其相互关系的统一理论框架,其反映了社会创业的内涵与本质特征;其次是缺乏社会创业原有模式基础上的前因后果的统一理论框架,其反映了社会创业构念的效度;再次是缺乏社会创业构念内在维度及其相关变量测量题项的科学设计。正如盛南(2009)在其博士论文所指出,自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社会创业逐渐成为一个学术研究主题,定性研究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高质量的定量研究更是罕见。尽管近年来社会创业在管理学和社会学领域持续升温,这一状况也没能得到明显的改变。究其深层原因在于社会创业核心构念,以及在其基础上构建的包括其前因后果的法则网络的缺位、缺失和相应测量工具的缺乏,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可以确立社会创业的学科基础和学术的合法性地位,更能促进社会创业已有分散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的有效整合,为后续高质量的定量研究提供至关重要的工具支持,提升社会创业的研究层次。
事实上,为了突破社会创业当前的研究困境,国外许多学者(RaymondJ.Jones,2011;CraigL.Mayberry,2011;Lumpkin,2010;MichaelH.Morris,2011)在借用创业研究领域中“创业导向”这一概念及其成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来开发社会创业的核心构念即“社会创业导向”及其前因后项的理论框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并预示着未来社会创业研究发展的动向。TimMazzarol(2011)理论上对“创业导向”能否运用于社会创业组织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创业导向”的内在维度创新和超前行动对实现社会使命以及满足多重利益相关者的需求都是很重要的。但风险承担、进攻性竞争和自主性“创业导向”维度对社会创业组织的作用和商业企业的作用有着明显的差异。社会创业组织需要承担的风险主要不是财政风险,更多是非财务风险,即信任和名声受损的风险;社会创业组织强调合作和受多重利益者需求约束,进攻性竞争和自主性都难以兼容。G.T.Lumpkin(2010)利用输入-生产能力-输出框架,理论上探讨了与商业企业相区别的社会创业前因(包括社会使命/动机、机会识别、获取资源/资金和多重利益相关者)后果(包括社会价值创造、解决方案的可持续和满足多重利益相关者)与“创业导向”(包括创新、超前行动、风险承担、进攻性竞争和自主性)之间的关系。结论指出,尽管“创业导向”自主、进攻性竞争和风险承担维度受前因多重利益相关者和获得资源/资金有些程度影响,“创业导向”影响满足多重利益相关者和获得可持续解决方案,但是“社会创业导向”与商业“创业导向”基本没有区别或者只有轻微的区别。
为此,G.T.Lumpkin认为相关研究者可以好好利用已有的“创业导向”框架探讨社会创业的有关问题,而不必构建新的模式或理论,现有“创业导向”理论框架已为社会创业未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他认为由于以下原因,在社会创业的意义下,“创业导向”也必须做一些修正。首先,尽管创业导向大多数维度对社会创业和商业创业而言,其差异也许是小的,但也有一些例外,也许是社会创业深入探讨的基础。例如,相对商业创业,社会创业受到的资源和机会约束是较大的,这就要求社会创业者发挥更大的创新性和主动性并实施超前行动,尤其面临要提供可持续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时更是如此。关于“风险承担”维度问题,社会创业呈现两难境地:一方面,要解决大量复杂的社会弊病,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另一方面,像其组织一样,为了生存,其有必须规避风险,这也是由其创业资源约束大、可选择的可行机会少所致。另外,“进攻性竞争”和“自主性”是与社会创业本质特征比较冲突的两个“创业导向”维度。对“进攻性竞争”维度而言,
一方面,社会创业尽管不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但是为了生存和更好地实现其社会使命,开展生产与服务性活动并获取利润却是必须的,这必然与其他营利机构或非营利存在竞争甚至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创业以解决社会问题或者弱势群体的问题为根本使命,强调竞争以获取更多利润有可能会严重损害其公益性的本质和形象。由于社会创业有着多重利益相关者和资源被约束,因此,强调合作多于竞争;对“自主性”维度而言,存在与“进攻性竞争”维度类似的窘境。一方面,社会创业者为解决艰巨的、甚至不可能解决的社会问题,需要独立行动的勇气与行为,突破传统的制度和方法约束;另一方面,有许多事实证明,社会创业要解决大的社会问题需要更多的是合作,更多强调多元合作而不是自主决策与行动。由此可见,现有的“创业导向”维度不能完全反映社会创业过程的本质,尤其不能捕获社会创业的“合作”属性,为此,对其加以修订是必须的。其次,G.T.Lumpkin认为,只有当“创业导向”构念替代概念化的优缺点能被学者们清楚和完整地描述,并且替代的概念化合适时,“创业导向”的知识进步才有可能发生。因此,要将“创业导向”运用于社会创业的情境之中,对“创业导向”重新定义是有必要的,其不但要体现传统创业过程的一般属性,也要反映社会创业过程的独有性质。
并且,选择和设计合适的测量工具以反映社会创业和商业创业之间“创业导向”定义的差异,也是必然的。最后,G.T.Lumpkin认为在考察修订“创业导向”概念、维度和测量方法时,要考虑时间因素的重要性,因为在社会创业的不同阶段,“创业导向”各维度的意义和作用是不同的。例如,进攻性的竞争,有助于社会创业在短期内得到启动和运行。对于长期的社会价值创造而言,尽管经济价值的创造会受到冲击,但其合作更为重要;“风险承担“维度存在类似情形,所有创业在短期内都需要承担比较高的风险以得到启动或者取得暂时的竞争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多机构与资源的参与和介入以及社会价值不断创造,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来越小。TimMazzarol(2011)对G.T.Lumpkin在2011年第八届AGSE国际创业研究交流会上作的“关于创业导向能否运用于社会企业”的主题演讲进行了评论,他基本赞成G.T.Lumpkin的观点,认为“创业导向”基本上能被运用于社会企业,但“创业导向”五个维度能被应用的程度,有待商榷。
具体原因如下:“创新”与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是保持一致的,并且对于实现这个使命至关重要;“超前行动”与社会企业的角色也是保持一致的,因为社会企业有着多重利益相关者,因此,积极行动以多满足其各种需要是必须的。另外,“超前行动”对于满足社会企业创造持续的、实现其社会使命的解决方案也是重要的;但“风险承担”、“进攻性竞争”和“自主性”三个“创业导向”维度对社会企业的作用和商业企业的作用有着明显的差异。由于社会企业的资源更多具有公益性质,例如,外部捐款、志愿者义务劳动等,因此社会企业需要承担的风险主要不是财政风险,更多是非财务风险,即信任和名声受损的风险;由于社会企业本质上要求合作以满足赞助者或捐赠者、志愿者和顾客等多重利益者的需要,因此社会企业管理层战略决策和行为的自主性是受到约束的,他们通常被要求与其他组织和团队一起工作才能实现其社会使命。MichaelH.Morris(2011)根据Austinetal(2006)对非营利组织创业的定义,即“嵌入社会目的创业活动”,对在非营利组织创业情境下,“创业导向”的概念及其维度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在非营利意义下的创业,尽管以实现社会使命为根本目的,但本质是与营利意义下的创业是一样的。因此,“创业导向”是一个捕获企业创业与保守姿势程度的构念,其涉及到企业高层领导支持关键的创业活动。“创业导向”维度被概念化是按照企业如何支持内部活动,而不是按照这些活动指向的目的。
基于这个逻辑,MichaelH.Morris指出,学者们不必在原有“创业导向”维度之外,再设计一个侧重“社会目的”的维度。因此,非营利意义之下的“创业导向”维度也许能借鉴(映射)营利意义下的“创业导向”维度。但由于非营利的创业行为与商业创业存在不同动机、过程和结果,因此,对传统的创业导向维度进行修订是必要的。MichaelH.Morris(2011)还认为在非营利创业的情境下,其“创业导向”中的“创新”、“超前行动”和“风险承担”维度的含义相对传统创业更为复杂和多面。因此,设计次维度的替代概念化将能更准确地捕获非营利意义之下创业及其“创业导向”的本质含义。就“创新”维度而言,其应包括如下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强化创新旨在核心使命的实现,或者通过提高效率,服务更多的个体,或者加强为这些个体所做之事;二是强化创新旨在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例如销售产品或者启动新项目,其可能与社会使命有直接关系或者无关;三是上述两方面兼而有之。就“超前行动”维度而言,其应包括如下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具有类似使命的组织行动之前,如何实现社会目的方面实现变革;二是在具有类似使命的组织行动之前,在如何满足资金要求方面实施变革;三是就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实施变革。
就“风险承担”维度而言,其应包括如下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愿意采取行动,尽管面临组织社会影响的巨大损失;二是愿意采取行动,尽管面临着巨大财源的损失;三是愿意采取行动,尽管面临非财务利益相关者支持的巨大损失。另外,MichaelH.Morris(2011)还指出,尽管“创新”、“超前行动”和“风险承担”的次维度是为了捕获一个独特的概念空间并且次维度之间相互排斥。但他们还是期望各次维度之间存在关系,正如许多证据支持“创业导向”三个核心维度存在关系一样。为此,MichaelH.Morris对“创新”、“超前行动”和“风险承担”各自次维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分析。为了更清楚地理解传统“创业导向”运用于非营利组织创业中的潜在不足,MichaelH.Morris还通过社会创业和商业创业两个维度区分出非营利组织的四个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社会与商业都保守,第二种类型是社会保守但商业创业,第三种类型是社会创业但商业保守,第四种类型是社会与商业都创业。并且认为传统的“创业导向”概念最不能揭示第四种类型非营利组织创业的本质过程。
因为基于传统“创业导向”的定义进行评估,不管某非营利组织在实现社会使命中如何保守,只要其开展确保财务可持续或保持股东支持的创业活动,其“创业导向”水平是高的。但“创业导向”运用于第四种类型的非营利组织风险最小,第三种和第二种居中。RaymondJ.JonesIII(2011)在个体层面上,对“社会创业导向”与社会财富创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实证研究。该研究采用Mortetal.(2002)的创业导向概念并对其进行了修正以符合社会创业情境的特点要求,其包括创新、风险承担、超前行为三个维度。其样本采用具有创业意向的在校大学生。
结果显示:包括创新、风险承担和超前行动的“创业导向”与社会财富创造之间具有正相关。CraigL.Mayberry(2011)在非营利组织的层面上,对“创业导向”与前因社会创业家领导风格(变革型领导和交易型领导)与后果社会创业组织有效性(财务可持续、使命、成效、合法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该研究采用MorrisandJoyce(1998)的创业导向量表,总题项13个,其中组织创新题项5个、超前行动题项4个和风险承担题项4个。问卷采用Likert7点量表;结果显示,变革型领导风格积极影响实现组织使命的能力,而交易型领导对组织有效性没有影响。“创业导向”对组织成功有重要影响,直接影响组织实现使命和保持财务可持续的能力。Yoon-jooMa1(2012)在社会创业组织层面上,对创业导向(创新、超前行动和风险承担)与市场导向和社会创业组织中的社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该研究以美国和加拿大,107个社会创业组织作为样本,并运用PLS2.0andSPSS15.0统计进行相关因子分析。结果显示,超前行动和风险承担对市场导向有积极影响而创新没有。社会创业组织的市场导向对改善其社会绩效例如公共绩效和就业创造有积极作用。另外,JayWeerawardena(2006)是最早对社会创业的内在维度进行探讨的作者。该作者运用扎根理论方法和9个社会创业案例,探索性地分析了创新、风险承担和超前行为对社会价值创造的积极影响,以及社会使命、可持续性和环境动态对社会创业的制约作用。总之,近三年,国外基于“社会创业导向”的社会创业法则网络理论框架以及实证研究迈出良好的一步,尤其学者们对“创业导向”能运用于社会企业或社会创业组织之中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相关研究还存在很大的努力空间。目前,学者们对“社会创业导向”,无论是概念的还是操作化的定义,都没有清晰界定,仍然简单地采用创业导向的测量题项或做一些简单修正,样本量的选取没有对实施主体即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和社会企业作适当的分开处理,可能影响“社会创业导向”效度测量。另外,选取的前因和后果变量是有限的,这些都是社会创业研究领域未来需要改进的。
近些年,中国学者也开始探讨社会创业的有关问题。但相对国外这方面的研究,时间非常短,这方面的研究论文数量和质量方面,远落后于国外。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有关文献搜集,社会创业类文章仅仅发现20多篇,社会企业类文章仅仅400多篇。尽管以社会企业和社会创业为主题的硕博士论文达20篇,但大部分都是理论比较和案例研究,严格意义下的实证研究非常有限。尽管中国现有一些研究文献(例如,焦豪等,2008;谢宏儒,2009;孙艺卓,2010;王皓白,2010;严中华,2008,2009,2010,2011)对未来“社会创业导向”及其法则网络框架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最值得借鉴的是盛南(2009)的博士论文《“社会创业导向”及其形成机制研究:组织变革的视角》,该文在梳理总结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组织社会化变革的过程为整体视角,以社会嵌入理论与结构行动理论为分析框架,对企业的社会创业现象进行深度解读、系统剖析和实证分析,主要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挖掘企业社会创业的核心内涵,开发“社会创业导向”的概念构思;二是探索“社会创业导向”的触发动力和使能动力,明确“社会创业导向”的形成机制;三是研究“社会创业导向”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构建“社会创业导向”的效能机制。盛南的研究结果显示:
①“社会创业导向”由社会引领、互惠协同和资源拓展三个两两相关的维度构成;
②“社会创业导向”的触发动力包括持续增长、联盟发展和社会承诺三类;
③个体认同导向的存在不利于“社会创业导向”的形成,而关系认同导向和集体认同导向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社会创业导向”触发作用;
④“社会创业导向”不仅能够直接提升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影响力,而且能够通过企业社会绩效的中介效应对利益相关者影响力起到间接的推动作用。尽管盛南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进展,主要研究结论也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但仍有许多局限性:首先是研究样本的质量有待提升,该文绝大部分的采样是在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科技园区工作的熟人介绍下完成的,样本的随机性水平较低,对样本企业的规模、行业等因素也没有做出更加精细的要求;其次是成组问卷调研的情况不够理想,由于本研究的几个关键构思都是组织水平的变量,而数据的搜集只是在员工个体水平进行,因此在两个定量研究中均采取了成组问卷调研的方法,但是大部分企业都只完成了3份或4份员工问卷;再次,本研究发现“社会创业导向”由社会引领、互惠协同和资源拓展三个两两相关的维度构成,这与国外现有的相关理论和实证结论不一致;最后,本研究探讨的是营利企业的“社会创业导向”等问题,其结果能否推广到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创业组织是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
由上述分析可知,尽管目前国内学者们对社会创业有了一定的研究,但总体而言,还处于早期研究阶段,对“社会创业导向”及其法则网络理论框架的研究更是如此,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认为中国学者进一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1.“社会创业导向”构念的开发与验证研究:包括“社会创业导向”内在维度和测量工具的构建及其理论基础和实证分析。“社会创业导向”是一个新的构念,需要揭示社会创业的内在本质属性以及借鉴商业创业导向成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才能得以有效构成。具体涉及到社会创业本质特征与商业创业本质特征差异的理论研究;“社会创业导向”操作化定义及其与商业创业导向操作化定义相区别的理论研究;“社会创业导向”内在维度及其与商业创业导向维度(创新、超前行动、风险承担、进攻性竞争、自主性等)相区别的理论研究;“社会创业导向”是单维度构念还是多维度构念以及各维度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证分析;“社会创业导向”在中国情境下针对不同实施主体测量工具的选择、修正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不同主体(非营利组织、企业)在不同的社会创业阶段(初期和稳定阶段)等“社会创业导向”差异的理论及其实证研究。最终形成一个科学、严谨具有普遍借鉴价值的“社会创业导向”构念。
2.基于“社会创业导向”的社会创业法则网络理论框架研究:包括“社会创业导向”的前置因素和结果变量的理论研究。涉及到“社会创业导向”前置因素(包括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的定义、类型及其与商业创业前置因素(包括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定义、类型的区别,及其对“社会创业导向”和各维度影响的理论分析;“社会创业导向”结果变量(包括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的定义、类型及其与商业创业结果变量(包括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的定义、类型的区别,以及“社会创业导向”和各维度对其后果变量(包括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影响的理论分析;“社会创业导向”与市场导向在同一前因后项形成框架关系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以及涉及不同主体,在社会创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地区文化背景下,上述各种研究结果差异性的理论分析;最终形成一个相对科学、严谨、结构合理的基于“社会创业导向”的社会创业法则网络的理论框架及其一系列假设。
3.统一的基于“社会创业导向”的社会创业法则网络理论框架及其系列假设在中国的实证分析:包括相关变量的定义及其操作化定义(包括题项和量表)的中国化研究、“社会创业导向”及其与前因后项之间关系的相关假设或命题的中国实证分析、中国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等开展社会创业实践的问题及其政策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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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要求育龄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而社会上存在的各种风险可能使得孩子或是患有疾病或是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们唯一的孩子过早离世,对他们造成致命性的打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这一辈大多是人到中年,丧失了再生育的机会,孩子遭遇不幸使得家庭不再健全,他们遭受着肉体和精神的伤痛,这类人群逐渐成为社会上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现状有部分原因是由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生育政策对有效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其某些负面效果也逐渐显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贫困失独家庭生存困境与社会救助问题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自实施计生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已成我国城镇普遍的家庭形式。该政策在取得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成效同时,也引发一些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部分家庭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共疾病等原因失去子女。随着年龄增长,贫困失独家庭面临着生活医疗、养老、人际交往等困境。失独问题是一项关乎社会安定与彰显人道的重大民生问题,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好贫困失独家庭切身利益。
关键词:贫困失独家庭;社会救助
自上世纪80年代实行计生政策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群体。与此同时,家中唯一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便衍生出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卫生部发布《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中国现有独生子女数量已达2.18亿,每年独生子女死亡人数不少于7.6万人。截至2012年,失独家庭总数累计已突破100万的大关。失独家庭表面是孤立家庭事件,但实际反映计生政策所包含的高风险因素,失独问题更多是社会问题,解决失独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地步。
本研究关注的“贫困失独家庭”,指响应国家计生政策家庭,其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因交通事故、疾病传染和自杀等原因去世,这些父母大都超过50岁,已无再生育能力,且生活水平处国家贫困线以下。
2.1 研究目的
通过调查武汉市失独家庭生存现状与困境,探索当前社会救助现状与未来利益诉求间的失效领域,进而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为其探索一条行之有效地安享晚年之路。
2.2 研究对象
以具代表性地武汉市为调研区域,户籍人口837万人,其中独生子女家庭113万户,一孩家庭积存率达68%。全国百万失独家庭中,武汉市有5000个左右失独家庭,大约0.44%的计生家庭不幸成为失独家庭,且未来有增加趋势。2007年9月在青山区妇联、青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支持下,会长李铭兰成立连心家园联谊会,成为武汉市唯一一个正式注册、专门帮扶失独家庭的民间公益组织,至今有300多户失独家庭加入。
2.3 研究方法
(1)访谈法。调研团队于2014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对连心家园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团队通过对会长及部分失独者深入访谈、失独者网络交流平台等渠道,了解贫困失独家庭数量、经济来源等概况。
(2)文献查阅法。查阅国内外有关失独问题文献研究,掌握该领域最新动态;搜集失独家庭相关文件与法律条文,为论文提供基本法律依据;整理连心家园官方资料和统计数据,为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丰富资料。
3.1 经济窘迫
由于社保制度不健全,儿女养老传统养老方式不可替代。子女一旦遭遇不测,老人生存境况就可能恶化。具体表现为:失独家庭微薄收入来源无法满足未来支出。孟泽楠、朱迪、王霞辉(2013)调查到失独者收入来源主要是领取退休金和农村低保两部分,各占415%和29.4%。连心家园成员中一半以上家庭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约20%成员靠低保生活。
3.2 疾病缠身
连心家园中,患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疾病的占近50%,患不同程度抑郁症的占60%以上。身患多种疾病,导致看病次数频繁,医疗费用负担重,而我国现行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远不能满足其医疗需求。
3.3 老无所依
目前,我国无论公办或民办养老院,现有条款硬性规定老年人需与养老机构签订一份入住协议,且需担保人签字。实际操作中,社会养老机构多以签字无监护人、缴费无人担保、后事无人负责等理由将他们拒之门外。
3.4 心理创伤
连心家园中,患不同程度抑郁症的占60%以上。他们怕被揭伤疤而自我封闭,情感无依托,又无专业心理疏导,受尽精神折磨与心灵摧残,这也反映当前心理救助机制不完善。
3.5 婚姻不稳,对女方形成二次伤害
子女是父母生活轴心,失独后,精神支柱也随之倒塌,甚至影响婚姻关系。连心家园中,家中只剩母亲的占30%-40%,其中失独父母离异占总数的30%。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孩子去世后,丈夫也不幸去世;二是受子嗣延续传统观念影响,而女方育龄期限短,45岁内男性成员多选择离婚重新结婚生子;三是悲痛情绪无法排解,失独父母相互埋怨而感情破裂。
3.6 权益诉求渠道不畅
当前针对失独问题无明确部门负责,失独父母维权无法律依据,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各部门相互推诿,将其诉求抛之脑后。连心家园中子女去世留有第三代的有5、6户,而涉及第三代抚养和财产纠纷方面缺乏专业性法律援助。
4.1 政府出台对贫困失独家庭经济补助政策及法规不尽合理
4.1.1 政策执行力不够
现有针对失独家庭社会救助制度,较高法律规范是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给予必要帮助”。“给予必要帮助”概念模糊,并未对补助金额、年龄等作明确规定。目前,失独家庭参照“三无”老人标准给予救助。因缺乏中央统筹规划和硬性规制,关于失独家庭如何入住养老机构、如何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医疗报销比例等涉及失独家庭生存和生活关键领域,政策并未详细规定。因此政策执行中,地方政府依自身需要调整政策,伸缩性大。
4.1.2 救助标准低
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然而,连心家园诸多成员因子女疾病支付医疗费而债台高筑,也有不少成员因子女离世患抑郁症、癌症等。毋庸置疑,上述经济补助仅杯水车薪。 4.2 社会组织力量不足
4.2.1 失独社会组织数量少
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团体纷纷关注并帮助贫困失独家庭,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推出失独母亲帮扶计划、上海市失独家庭自发组成星星港。就全国而言,失独民间组织数量仍屈指可数。而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组织因事务涉及范围广、服务对象不确定等,间接导致对失独人群关注度不够。
4.2.2 资金来源有限
社会组织运营资金多源于政府扶持、社会募捐和运营收入。连心家园会费标准为每户每月10元,单亲家庭减半(低保家庭免交),微薄会费远不能弥补日常聚会、旅游等活动开支。
4.2.3 缺乏长效化心理干预机制
民间组织具自发性,志愿者工作开展具阶段性与随机性,未能给贫困失独群体提供持续性精神慰藉,造成心灵上巨大落差感。民间组织及志愿者服务素质也参差不齐,不能深入洞悉其内心苦楚诉求,失独家庭更倾向与有相似经历人群抱团取暖。
当前政府、社会、个人应形成合力,提供切实可行的社会救助长效化机制,帮助失独家庭早日走出阴霾重见阳光。
5.1 明确政府在贫困失独家庭纾困中的主导责任
在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中,政府应协调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从制度设计、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面设身处地满足其利益诉求,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救助机制。
5.1.1 制度设计
(1)建立失独家庭数据库。从宏观上掌握失独家庭数量、特征等基本信息,打造动态化信息交互机制,为社会救助制度顶层设计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2)健全失独风险机制。从源头上降低独生子女死亡率,计生家庭可考虑冷冻卵子、精子技术;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子女规避风险意识和心理抵御能力;建议用计生罚款建立失独基金,让失独者有尊严和体面生活同时,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3)完善救助法律法规。计生部门适当给予经济援助鼓励有意愿、有能力失独家庭再生育,并免费为其开展生理检查、孕检等各种优抚服务;已无生育能力、有领养意愿家庭,民政部门做好领养衔接工作。面向全国适度放开二胎政策,为贫困失独父母提供第三代子女抚养、财产房产问题的法律援助。
5.1.2 政策引导
(1)医疗方面。利用失独家庭数据库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民政部门统一颁发“失独优抚证”,可享受免挂号、提高门诊与住院报销比例、特殊病种救助等绿色通道;优先为年老体弱失独老人免费安装一键通紧急救助通道等。
(2)养老方面。为失独家庭投保涵盖养老、医疗、意外等综合性保险。对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政府应探索社区上门服务和购买服务;对倾向机构养老家庭,建议由政府出资、以廉租房或老年公寓形式集中养老,这样既能解决入住养老院需监护人缺位窘境,同时又避免见他人阖家欢乐而触景伤情。
5.1.3 资金扶持
依据国家财政状况、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涨幅,动态化制定扶助标准。建议武汉市民政局结合当地年均工资水平与生活水平给予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并参照武汉市城镇每人每月约6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00元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标准。
5.2 发动社会力量
5.2.1 呼吁社会关注失独问题
借助网络、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失独家庭社会关注度。民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民间组织效仿连心家园抱团取暖,以失独家庭同样经历促进彼此心理认同和诉求表达。
5.2.2 营造关爱的社会氛围
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为贫困失独家庭营造社区关爱的和谐氛围,从经济扶助、精神抚慰、生活照料等方面给予特殊关爱。
5.2.3 提高民间组织和志愿者服务水平
经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疏导水平。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如连心家园可在政府扶持下与青山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心理咨询室和志愿者团队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确保失独家庭有一对一的全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为其提供健康保障、生活照料与精神帮扶。
5.3 提高自助能力
外界力量有限,贫困失独者能否走出阴霾,关键得自助。首先,学会自我疏导,调整不良情绪。通过燃烧生命余热重整旗鼓,如做义工,传递爱的温暖。其次,搭建交流平台,如失独QQ群,与同病相怜者互诉衷肠,实现情感交流,彼此相互慰藉与勉励。
[1]卫生部.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EB/OL].全国人口与计生舆情周报,2012,(42).
[2]武汉人大会.抚慰“失独家庭”之痛[Z].20130523.
[3]孟泽楠,朱迪,王霞辉.重庆“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模式调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6).
[4]王梦婕,张�^�^.失独家庭生存状况调查――我们的晚年何处安放[N].中国青年报,20130122.
[5]黄建.失独家庭社会救助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13,(6).
[6]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N].新华社,20140428.
[7]王丹.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4,(4).
[8]2014年最新武汉低保标准[N].湖北日报,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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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开始作为政策实施的产物出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家庭开始自觉的生育一个孩子,核心家庭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家庭形式。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唯一性,相比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在整个家庭生命周期历程中将面临更大的风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失独家庭的策略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分析农村失独家庭的家庭关系和家庭环境的基础上,对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失独家庭进行了研究,提出应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帮助失独家庭修复家庭环境、重建社会关系并整合社会资源,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重新融入社会。
【关键词】: 农村失独家庭 社会工作介入 策略研究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现在,失独家庭以每年7. 6万的速度增长,全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这其中农村失独家庭占很大的比例。在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更为严峻。在此情况下,探索农村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的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获得物质帮助的需求对于农村失独家庭而言,经济需求是第一位的。许多农村家庭依然沿袭着养儿防老的传统,一旦家里的顶梁柱塌了,经济来源是个大问题。失独父母大多年龄偏大、体弱多病、劳动能力低下,家中失去主劳力,生活就面临困境。虽然农村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一直推进,但是和城市相比普及率还很低。因此,农村失独家庭往往会陷入经济困境。尤其对那些年事较高、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满足自己生活需求的家庭,更需要切实的物质帮扶才能使他们维持正常的生活。
1. 2获得精神慰藉的需求相对于物质帮助来说,农村失独家庭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失去唯一的孩子,他们一般都会经历失独震惊期、心理哀伤期、认同现实期和心理修复期,然后才能缓慢地实现心理康复。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有群体认同、挫折倾诉、精神修复等多个层面的需求。独生子女的意外离世对父母的精神打击是致命的,失独人群心中往往有着很深的痛苦、孤单和怯懦,精神上有很多的压抑、自闭与折磨。在农村‘无后”是件很丢脸的事情,他们不愿与人交流,别人的合家团聚、天伦之乐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刺激。他们会长期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对于他们来说,心理创伤大于物质上的缺失,孩子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之后,他们通常会面临心理和生活上的双重负担,往往会因缺乏精神慰藉而丧失生活信心。因此,全社会都要积极地去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精神需求,给他们营造一个有爱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走出精神的困境。
1. 3获取医疗服务的需求医疗方面的需求是农村失独家庭面临的又一重要问题。根据我国计生协会的调查统计,失独者均患有不同程度的失眠、头痛等身体机能老化的反应,有超过6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人到中年却遭遇独子夭折,又因政策、身体等原因无法生育二胎,生病成为他们多数人最恐惧的事情。没有了子女的经济支援,一旦大病来临,仅靠社会救济恐怕难以应付医保报销外的剩余部分。因此,为他们提供涵盖医疗保险等险种在内的综合性保险服务,构建和完善农村失独家庭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4获得政策支持的需求农村失独家庭更需要获得国家政策的支持。失独家庭是新的纳入公众视野的受困群体,和城市失独家庭相比,我国社会现阶段对农村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相对缺失,国家在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国家、社会原有的社会政策往往不能涵盖和满足他们的现实需求。
2.1社会工作能帮助农村失独家庭修复家庭环境农村失独家庭中,子女的突然离世打破了家庭的生活状态和感情依托,核心家庭稳定的“三角关系”被彻底打破,父子(女)、母子(女)关系丧失,只剩下夫妻关系。面临同样的生活重创,失独父母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和认识,就会产生矛盾,影响夫妻感情。失去孩子的痛苦常常让他们无法走出生活的阴影,许多父母经常为失去子女自责和相互埋怨,婚姻出现危机,最终导致离婚。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
2. 2社会工作能帮助农村失独家庭重建社会关系失独者通常会逃避社会,拒绝人际交往,自我边缘化。他们往往躲亲避友,脱离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失去唯一的孩子,很多父母往往选择自我封闭,逃避社会交往,逃避与孩子有关的一切环境,包括邻里、亲戚,甚至寄希望于搬家来逃避正常的社会交往。基于此,社会工作者能够帮助失独父母重建其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的非制度化的社会支持系统,重建其社会关系。
2. 3社会工作能帮助农村失独家庭整合社会资源目前,农村失独家庭的需求是多元化的,而失独家庭由于自我能力的不断萎缩,无法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有限资源满足相关需求。失独后,不少失独家庭已无再生育的机会和创业的精力,近半数家庭依靠救助才能维持基本生活。部分失独父母还要承担孙子(女)上学花费、房屋新建修补等费用,生活艰难。作为资源的整合者,社会工作者能够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帮助失独家庭。
3.1微观方面的介入
3.1.1个案社会工作的介入。个案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协助农村失独家庭成员,改善其环境、增进其生活适应能力,调适其社会关系,以建立良性的互动网络,从而达到自我调适以及促进人格发展。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在介入失独家庭的过程中,通过开展“一对一”的服务,达到帮助失独家庭成员恢复社会功能的目标。总体来说,就是社会工作者通过收集失独家庭的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服务计划,为其提供社会服务,并对这种服务加以记录,做出评估。具体来讲,作为失独家庭成员的支持者,社会工作者要向他们提供更多的情绪支持、咨询和援助服务。
3.1. 2小组社会工作的介入。小组工作是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通过小组成员之间有目的的互动互助,使参加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的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在介入失独家庭的过程中,通过与村委会的合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共资源,将具有相同需求的失独家庭成员联系起来,形成失独家庭的正规的或者非正规的社会团体。
3. 2中观层面的介入社会工作的中观层面的介入就是在基层组织也就是农村村乡一级单位的社区开展工作,从而动员社区资源,培养社区服务能力。社会工作者对农村失独家庭的介入需要失独家庭的认同和积极参与,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干部的积极作用,才能建立与失独家庭的服务关系,达到有效沟通。
3. 3宏观方面的介入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微观层面介入农村失独家庭的同时,还从政策倡导的宏观层面给予失独家庭相关的扶助。从宏观层面来看,从农村失独家庭的出现到妥善解决失独群体的困境,都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社会工作的介入首先就是调查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的需求,把这些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层做出相应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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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思想,是有声的思想,应该成为一般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并进入中国思想史,创立属于自己的思想史分支学科;音乐还包含思想,音乐里的思想是一般思想史的有机组成部分,音乐思想史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学科品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音乐思想史研究的现状和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代以来,有很多学者都对音乐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出现了很多音乐史的杰出著作,还有些学者经常会以某个历史人物以及历史时期的音乐思想进行研究,但是这些零星的研究以及在个别领域取得的成果都无法代表中国音乐思想史的整体全貌,也没有对中国音乐思想史确立具体的学科。本文主要阐述了中国音乐思想史研究的现状以及国音乐思想史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音乐也是一种独特的思想,一种带有声音的思想,这种思想应该受到音乐学术界的足够重视,并以音乐思想史作为研究对象,创立独特的音乐思想史的特殊学科,中国音乐思想史属于中国思想史的一部分,音乐思想史需要打造属于自己独特的学科特点以及学科品格。
事实表明,在汉语学术界,还没有建立一部具有现代意义比较完整系统的中国思想史的著作。所以,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在整个学术界都没有比较完善的音乐思想史具有代表性的学科观念,在大部分音乐学院的课程安排上都没有中国音乐思想史这一重点课程的学习和研究,而是分别在中国音乐美术史或者是中国音乐史的课程中稍微概括的讲述一下音乐思想史的基本内容以及对个别思想流派、个别音乐思想家进行简单的介绍。
按照学术界基本的通识可以将学科大致分成两个类型:第一种类型主要是以对象作为研究中心的具体学科系统,另外一种类型主要以问题作为研究中心的具体学科系统。但是,在学科系统中缺少对音乐思想史的基本认识,所以很难建立第一种类型的学科对音乐思想史进行研究,又因为确立对象的存在是成立学科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对于真正意义的音乐思想史的具体问题拥有淡薄的意识,这也就造成第二种类型的学科也很难在音乐思想史中建立。在音乐史学界对于基本的音乐思想史这种学科的意识还仍然非常淡薄,即使是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却没能成立比较系统科学的知识体系,即使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思考研究但是却没有具体的学科归宿,并且存在个别研究却没有对整体的发展进行描述。
从整体上看,仍然无法开展音乐思想史的研究,没有形成音乐思想史研究的具体思路,从音乐思想产生的前后关系进行分析,无法明显的展出音乐思想变化的具体线索以及学科具有的特殊性质。这些情况的产生主要由于我国目前对于音乐思想史研究缺乏基本的学科意识。虽然,目前大部分思想史著作都极少的对音乐思想进行论述,对于这些对中国思想史进行研究的著作,都对学者进一步研究中国音乐思想史有很大的利用价值,能够有效地帮助学者把握住中国音乐思想的具体内容,理解中国思想的重要氛围。无论是在理解传统音乐思想知识具有的系统性以及科学性还是这些思想史著作中蕴含的学术方法以及学术观点,这些内容都是对中国音乐思想史进行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参考文献。
在强调以往对中国音乐思想史进行研究的重要价值以及意义的同时,不能彻底否认少数学者持有的个人观点以及某些精彩的见解,不能掩盖住学者想要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他们也质疑了对中国音乐思想史研究存在的诸多问题。目前对于中国思想史研究虽然比较少,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中国的传统学术界对于音乐思想史的研究仍然非常淡薄,音乐学术界对于现代音乐思想史的研究仍然缺乏基本的了解和认识。音乐思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也造成了音乐思想史迟迟不能作为专门的学科教育出现在众多学者的面前。
传统学术界之所以在音乐学术界比较淡薄的主要原因就是时代在不断变迁,对于古代的传统知识早就成为了比较专业的专家学问。除了比较少的专家以外,传统的学术界已经脱离了现代的各种知识理论,现代的学者们也对传统的音乐思想甚至是音乐技巧的专业知识都并不了解。在现代对于音乐思想史的研究缺乏基本的了解,并且音乐学术界也存在一些自身问题,大部分只是将音乐作为审美的主要对象,按照一般美学的研究,音乐只是一种艺术,只体现出了人们的感性经验却并没有涉及到任何的思想内容,音乐思想被认为是非常抽象、理性的,只注重对音乐进行研究,并没有把音乐理解成一种独特的思想形态。实际上,音乐是一种有声的思想,但是这种理解方式很少被人认同,人们无法全面地了解到中国音乐中蕴含的丰富独特的音乐思想,大部分音乐学者对于中国音乐思想史研究的具体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没有过多的兴趣,对这方面的内容也缺乏一定的了解。
总之,音乐包含着一种有声的特殊思想,目前,我国对于音乐思想史的研究还比较浅薄,在音乐思想史的某些领域还都是空白的,对于中国音乐思想史的研究可以借鉴以往的研究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中国音乐思想史的研究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只有正确认识到各种问题和不足,逐渐建立比较系统的属于音乐思想史的特殊学科,才能不断完善音乐学术界对中国音乐思想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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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人才的培养则需要我们大力发展管理教育。 现代意义下的中国管理教育是顺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短短二十余年的时间内,中国的管理教育实现了史无前例的跨越式发展。在当前新时代的特征下,管理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管理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中国管理教育是为提高我国教育管理研究水平而搭建的学术平台。本书旨在呈现本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传播教育管理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倡导健康向上的思想趋向和学术风气,尤其注重教育管理研究方法的突破,以引导我国的管理教育研究不断前进,为理论研究和实践变革提供最有价值的认识,从而改善中国管理教育的知识状况,提升中国教育的实践水准。
中国管理教育历史悠久,由来已久。我国自古以来特别重视管理教学,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在前人经验的日积月累,教育工作者的开拓进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管理教育起源于古人修身养性的理论,古人特别注重对道德品质的培养,传统的私塾教育注重对《论语》等名著的学习理解,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治国齐家,管理教育由此而生。我国的管理教育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现如今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从我国管理教育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管理教育现状,分析了如何透过现状看本质,以促进其发展。
建国初期,由于我国之前经历了抗日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国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体制还不健全,所以我国的现代管理教育发展刚刚起步。随着国民经济如火如荼地建设,社会体制的逐渐健全,我国现代管理教育逐步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提出了以经济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提出了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逐渐恢复了高考制度,我国管理教育又迎来发展的复苏时代。随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管理教育事业迎来发展的大机遇,党和国家制定了管理教育的大纲,实行积极的政策加大对管理教育的投入。
(一)现状。
知识的教育是人才的根本,是科技发展的基础。然而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要成为有能力的才人,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我们的人才结构出现严重失衡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现代教育体制思想问题。因为我们的社会价值取向决定的教育价值取向,而我们的教育取向,就决定了我们的人才结构。如今我们关注的是把教育和将来的工作、生活、居住、收入以及名声等紧密联系在一起,都认为读了大学,而且是要上名牌大学才是好事,只在乎形式和结果,并不在乎现在的大学教育的实际效果是否理想。从中国国情考虑,中国要想建立一个庞大的管理教育体系,是要付出巨大惊人的成本费用的。我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教育经费的分配不公平。教师在我国地位不高,得不到社会的重视与尊重,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往往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
(二)解决措施。
首先进行教育观念的改变,树立传承中华文明之教育思想,吸纳西方教学经验,逐步确立新时代中国教育思想理念。读书和做人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文化知识的教育是一方面,而思想道德却是重点。教育的目的不是“升官发财”,而是服务社会,造福苍生。其次对于教育机构进行深刻的改革,清正廉洁的教学机构方能教化出清正廉洁的学子。制定出科学合理并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教学体系,使传统的科举教育逐步过度到全民素质教育的正确轨道上来,而不是为了升学考试。提倡“有教无类”,因人而异,重智育,更重德育,同时加强体、美、劳的教育;对于教师,师风、师德应当成为首选,而教学灵活多变应成为现代教学的特色,并能走出课堂,进入社会生活,寓教于乐,寓教于生活。
三是改革教育制度,整顿社会教学秩序。现代社会教学秩序十分混乱,公办与私立并存,而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却差别很大。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原则上应该不主张民办学校,即便是民办学校,也应纳入中国教育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而在另一方面,中国教育制度缺乏灵活性和教条,行政化的管理严重影响了教学思想的自由发展,同时也制约了中国教育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和变革发展。四是重视传统文化思想,吸纳外部文化思想,展开学术争鸣和交流,从而在辩驳中找到适合或正确的思想或方法。过去历史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将来也不会改变西方人这种本质属性,这是源自于西方人的思想文化内核所决定的。
五是逐步改革中国吏政制度,完全实现公务员制度。中国吏政是一个不可触摸的敏感问题,2000多年来的政治精髓也在于此,因此要改革,也是十分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前期引入“公务员制度”,虽然效果不好,但也是一种尝试。在权力面前,除非是权力者本身愿意改革,否则一切改革都是妄言。公务员制度无疑是较为民主的制度,只是在中国,我们依旧缺少这种制度存在的土壤和环境,现在的公招,而那些相对优秀的“平民”,则需要有某种被“赏识”或“推荐”或其它的关系,方可渐进入政。
1992年党的十四大做出决策: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基”作为当代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这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措施。新时期我国的国情,决定我国实行新型的管理教育模式,管理教育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绝不能忽视,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高度重视,并肩作战。
中国管理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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